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韶关市乳源县等4县7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
韶关市生态环境局:
《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乳源县等4县7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省级PHCER核证备案的请示》(韶环〔2020〕227号)收悉。经审核,韶关市乳源县等4县7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《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》(2020年修订版)要求,准予备案(见附件),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。请按照《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》规定,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,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。
附件:韶关市乳源县等4县7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
广东省生态环境厅
2021年1月26日